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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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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装备制造项目(简称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装备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江西省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工作区域为船台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0′55.356″,北纬29°49′29.295″,不新增用地。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利用现有301船台、302船台、303船台及配套设施建设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装备制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主要为枣树垄区,不涉及黄鸭泉区、材料码头区,设计产能为船舶修理80艘、拆解15艘。本项目不涉及水工建筑,修理、拆解船只经长江入下巢湖闸口进入下巢湖,经浮船坞送至船台进行维修或拆解,本项目仅进行基础拆解,不进行二次拆解。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江西知亿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8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92-8383988 电子信箱:1159006940@qq.com 建设单位:江西省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755285188 联 系 人:周总 联系邮箱:zhouyangjun@qinshi.cn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江西省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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