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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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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发生、局部暴发态势,新增病例持续增长,省内多地出现输入性病例,外防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特通告如下: 1.积极主动登记报备。所有省外来(返)瑞人员,均须提前向目的地或所属乡镇、村组(社区)、工作单位等登记报备,抵瑞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随意流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涉疫风险人员接触史等情形的,请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排查管控等防疫要求。 2.强化人员出行管控。广大市民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主动减少跨区域出行,非必要不离瑞、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外出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瑞前及时向单位、村(社区)报备,抵瑞后按要求接受健康监测管理。 3.严格聚集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4.科学做好自我防护。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前往公共场所配合做好“四查一戴”,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请立即拨打120或向社区(村)报告,由工作人员指导按规范处置,不得私自就医、自行处置。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和国内涉疫地区商品,签收时做好自我防护,采用无接触方式收取,尽可能在户外拆件,对快递外包装、内件进行消毒处理,做到“应消尽消”。 5.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当前,疫苗接种仍是防控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按照“应接尽接”原则,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群众,及时尽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应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保护个人健康,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严格重点场所管控。宾馆、酒店、商超、医疗机构、学校、餐馆、药店、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影剧院、文化馆、网吧、图书馆、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米线和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从业人员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非必要不陪护”,禁止探视。 7.强化全民联防联控。疫情防控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因瞒报、虚报旅居史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不主动报备报告、不第一时间核酸检测、不落实健康监测以及其他违反我市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市指挥部将对举报者予以200—1000元的经济奖励。举报电话:0792422255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瑞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瑞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各乡(镇、场、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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