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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28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胡冉 字号:[ ]

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集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巩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瑞昌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瑞住建字〔2020〕188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和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招标人向他人泄露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应当保密的事项信息;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四)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六)同一人或者几个厉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投标;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以及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九)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业绩、建造师“三无证明”、建造师社保证明;

(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者错、漏一致或者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投标承揽工程

(十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和办理投标事宜,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人;

(十三)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十四)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十五)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十七)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影响中标结果,或者违规向中标单位索取费用;

(十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九)评标委员会成员违规向他人透露评标行程、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

(二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或者接受投标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二十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二、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0792-4221722。

(二)举报邮箱:rcszjjjgg123@sina.com。

三、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问题线索,积极投诉举报,举报人须说明相关问题和涉及线索的具体项目、时间、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据。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反馈,如发现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资金的奖励。为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人信息我局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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