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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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0 信息来源: 字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本报告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昌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昌市柴桑路76号,电话:0792-4222079,邮编:33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瑞昌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更新政府信息56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6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4条。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等工作规划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共6条,包含文字解读、线下解读以及图文解读,内容通俗易懂,形式丰富多样,便于人民群众了解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为公民申请,其中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依法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日常文件发布做好前置审核,要求业务股室撰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把质量关,发布股室加强文稿审核,对拟发布文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多样化建设,2024年8月份开设“瑞昌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发布重点工作、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信息,自开设以来阅读量达17000余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等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三审三校”,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司法行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方面做得还不够,解读质量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提升业务水平,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公开。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二是逐步丰富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积极采取问答式解读、漫画式解读、短视频式解读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便民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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