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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基元液钙环境科技(九江)有限公司-作出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的决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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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对基元液钙环境科技(九江)有限公司作出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的决定,决定具体内容已在中国瑞昌网首页政务公开里公告(网址:http://www.ruichang.gov.cn/,可根据对应的审批时间查到),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4200889(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332200)
(注:审批决定内容已在中国瑞昌官网首页最新政务公开栏目里及时公开,网址:http://www.ruichang.gov.cn/,可根据对应的项目名称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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