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旅游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1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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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 2025-09-04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研发管理员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九江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瑞昌文化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文化旅游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游客和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文广旅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4.科学处置,协同应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手段,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应对合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景点等涉文涉旅单位在从事组织和接待境内外游客活动中,因各类突发文化旅游安全事件而造成公众和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等级划分

根据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共四个等级。

五、值班报告

按照归口管理、统一报送的原则,全市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由局应急办负责收集和上报,其他科室配合。

一)应急值班。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号码(电话:0792-4222543),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二)应急报告。值班人员接到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应急报告电话后,认真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来电事件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已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措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随后立即向局应急办和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六、突发事件预警程序

一)掌握情况。收集汇总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实行24小时跟踪值守,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预测灾情。邀请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对旅游行业危害程度进行预测。

三)认真防范。及时向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通报预警情况,提高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预防突发事件提出要求和做出部署。

四)发布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文化旅游行业预警信息,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旅游咨询电话、信息报送渠道和安全出行警示。

五)保障准备。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全行业交通、通讯等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准备,调集、储备和妥善保管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落实应急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

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召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救援物资,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局应急办进入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二)赶赴现场。发生一般(Ⅳ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副组长要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局长要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三)细化责任。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组工作职责和具体处置办法。

四)全局动员。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处置工作方案分别开展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及时救援。各组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开展救援工作情况。

六)全面应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请示、协调、组织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救援和善后工作。

七)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情况及安全预警信息。

八)工作报告。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突发事件各阶段性的处置及进展情况和向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信息。

(九)工作总结。应急处置结束后,在3日内上报总结报告。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与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旅局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指挥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应对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应急办: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局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部署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平常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培训指导等文化旅游应急日常工作。

3.文化旅游企业(文化市场经营场所、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乡村旅游点等)应按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在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按属地原则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九、启动机制

此预案是在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实施,平时行业安全管理和应对工作仍由相关科室按工作职责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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