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府办发〔2026〕2号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昌市新兴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湓城、桂林、赛湖街道办事处,秦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德山公益林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瑞昌市新兴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昌市新兴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新兴产业是工业经济的新势力,是县域发展的新引擎。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九江市未来产业新赛道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瑞昌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打造长江之滨活力新城,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坚持“现有产业未来化”与“未来技术产业化”双向发力,依托现有产业嵌入新赛道,依靠前沿技术孵化新赛道,利用场景资源牵引新赛道,加快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以“3+N”产业体系为基础,形成梯次发展、协同推进的新兴产业发展体系。到2030年,形成“2+X”新兴产业体系(“2”为核技术应用和绿色船舶产业,“X”为化工新材料、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新型能源、低空经济等产业),致力打造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区、新兴产业先行区。规模总量显著提升。三年内基本形成核技术应用、绿色船舶和化工新材料三大百亿产业集群,到2030年,力争新兴产业营业收入突破400亿元,年均实现增长15%以上;培育产值超100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3家、超20亿元企业5家。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个;每年引进培育高端科技人才20名以上;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20%以上。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从“企业单转”到“链群共转”,推动人工智能与数字化转型“双轮驱动”。培育省级以上数智化转型标杆、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领航”、数智工厂、小灯塔、5G工厂达20家。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形成若干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产业基金规模累计达50亿元,“六个一”产业发展机制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二、主攻领域 (一)核技术应用。依托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聚焦稳定同位素、高端射线装备、医用核素等方向打造国内领跑的产业标杆,重点推进核医学影像设备、放射性药物、低氘水等产品研发生产,攻坚高端射线装置装备制造等前沿技术;构建“一院一园一基金一场景”发展格局,打造未来健康产业先导试验区,努力实现“三年投资200亿元、五年产值100亿元”目标,成为院地合作、市场运营、成果转化的典范。 (二)绿色船舶。依托与固高科技合作的船舶研究院,以国内竞跑之势做强绿色船舶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船舶、高端特种船舶、邮轮游艇,同步布局水上生活配套、智慧船舶、智能船舶研发制造,大力发展电池、电机、电控等船舶核心配套产业,完善研发检测、智慧航运、综合补能、水上生活服务等全链条服务体系,建设长江中下游高端船舶建造与服务中心,力争到2030年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 (三)化工新材料。发挥化工集中区优势,做强含氟聚合物等高性能聚合物、做精电子化学品、突破绿色液态燃料,开展链式精准招商,加快优质项目落地,全力打造省级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到2030年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 (四)人工智能。全面落实省“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智慧园区、智能服务等领域深度融合应用,加大培育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具身智能产业园与实训基地,培育行业解决方案,建设人工智能孵化器,加速技术成果落地推广。 (五)新型显示。依托链主企业和本地产业配套,重点发展智能商显、柔性显示、Mini/Micro LED等高端产品,延伸“芯片-封装-模组-终端”产业链,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新型显示产业制造基地。 (六)新型能源。重点围绕氢能、新型储能等方向,培育“制储运用”氢能产业链,发展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高能量比新型储能及相关产业,布局绿色甲醇/乙醇等赛道,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七)低空经济。依托通用机场区位优势,加快招引国内外龙头企业,探索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在物流运输、低空旅游、应急救援、农林作业等领域的商业化路径,打造低空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 (八)潜力赛道。前瞻布局母机智造、智能疏浚等潜力赛道,建立专项培育与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孵化服务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创新驱动强基工程 建强创新平台。建立船舶产业研究院、氘代新材料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个;加快围绕核技术应用等优势产业布局建设中试平台,探索“中试平台+产业基金”模式,积极承接中试项目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深化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高校院所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联合实验室;支持瑞昌核研院创建江西省实验室和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科工局、发改委、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国控集团、产投公司、码头镇人民政府) 加速成果转化。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鼓励企业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建立“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投资家”的新兴产业联盟,建立科技成果“边研发、边转化”的产业化和快速迭代机制。(责任单位:科工局、发改委、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 强化人才保障。探索支持新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举措,通过“柔性引才”“项目引才”等方式引进“科技副总”“周末工程师”等高端人才;依托瑞昌中等专业学校,围绕相关产业适时开设特色专业班级;强化与高校院所合作,构建人才共育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外才来瑞、瑞才回归。(责任单位:组织部、科工局、人社局、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数智赋能升级工程 聚力数智融合。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以链主企业为牵引,实现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L6级以上占比达20%。围绕重点产业打造“产业大脑”,打通数据链路,培育“人工智能+制造”标杆与“数智工厂”,以数智化驱动产业链与产业集群协同升级,构建链群共转新生态。(责任单位:科工局、大数据中心、经开区管委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码头镇人民政府) 完善基础设施。深化5G-A网络、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化工综合管廊、智慧化安全环保管控平台等数字化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智能化承载能力。(责任单位:科工局、发改委、大数据中心、经开区管委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码头镇人民政府) 培育应用场景。在重点领域培育“人工智能+研发/生产/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支持建设具身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打造“训练-中试-制造-场景”的一体化闭环;适时举办游轮游艇展等,打造长江流域绿色航运应用标杆。(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局、文广旅局、经开区管委会、大唐新区管委会、产投公司、港投公司、码头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集群培育提质工程 开展精准招商。编制“招商图谱”,建立目标企业清单,精准开展清单化、产业链招商,探索以“产业+基金+政策支持”模式,推动新兴产业聚势成链,力争每年引进亿元以上新兴产业项目超20个。(责任单位:商务局、科工局、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强化项目支撑。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清单调度、亮灯管理、专班服务”,推进“低氘水、20产品”、玄隐医疗、长江绿色航运示范、理文绿色冷媒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责任单位:科工局、发改委、重大项目办、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 培育优质企业。实施“链主企业培育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每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形成“链主企业+配套梯队”的企业矩阵。(责任单位:科工局、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 优化空间布局。坚持“园中育园、产中兴产”,构建核技术应用、绿色船舶、化工新材料、新型显示、智能疏浚等“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强化产业协同发展,力争打造1个以上省级产业集群和2个以上九江市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科工局、商务局、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黄金乡人民政府) (四)实施开放合作拓展工程 扩大对外开放。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新能源船舶、高端显示产品出口,提升产业国际化水平;依托口岸优势,发展跨境物流、保税加工等业态,打造对外开放新窗口。(责任单位:商务局、科工局、经开区管委会、港投公司、码头镇人民政府) 深化区域协同。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武汉城市圈等区域产业协作,精准承接新兴产业项目转移。强化与九江石化等产业龙头的战略对接,深化原材料供应、技术输出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科工局、发改委、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 创新合作模式。探索“科创飞地”建设,支持企业在省内外创新资源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推动在武汉设立科研孵化基地,共享高端人才、科研设备等资源;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产业联盟、标准制定,提升产业话语权。(责任单位:科工局、组织部、发改委、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要素保障强化工程 强化金融支持。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挥产业基金牵引撬动作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链集群建设。深化“投贷联动、保贷联动”模式,统筹用好“融资担保”“财园信贷通”等惠企产品,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科工局、人社局、国控集团、产投公司、金监支局) 强化要素保障。建立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需求。持续完善园区供水、供电、供气及污水处理系统,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责任单位:科工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重大项目办、经开区管委会、供电公司、润泉公司、码头镇人民政府)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园区事园区办”“六证联办、多评协同”等改革,进一步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日”“首违不罚”“免申即享”等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效能。(责任单位:营商办、科工局、行政审批局、重大项目办、经开区管委会、码头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市级统筹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会商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难点、堵点问题。支持各重点产业领域组建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发挥其桥梁纽带与行业自律作用。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精准支持。在每年市财政安排的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围绕产业创新、数字化转型等重点方向,参照省、九江政策制定相应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与场景应用示范。三是优化服务机制,提升营商效能。持续开展“进百姓门、排千企忧、暖万家心”干部作风大提升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纾困;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提高服务效能。四是加强监测评估,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新兴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产业发展态势分析;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产业发展新形势,动态调整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方案科学有效实施。
| |||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主办:中共瑞昌市委 瑞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瑞昌市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4810009 ICP备案编号: 赣ICP备20003135号-1
赣公网安备:36048102000108号
版权所有,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的信息和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