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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瑞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ruichang.gov.cn   2010-7-13   来源: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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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大力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引导广大人才积极投身我市“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行动,贯彻落实好已经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即将召开的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九发[2004]12号)、《关于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意见》(九字[2000]2号)规定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九江市2010年人才工作任务》(九才字[2010]4号)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和“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

评选对象及人数: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包括中央、省驻市单位),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评选人数为5名。

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及重大项目建设中,特别是在我市“两区互动、强工兴城”发展战略推进过程中,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处于全省领先或者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与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的企业,在国内外同行业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或综合实力处于领先水平,其个人具有出色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在企业科技创新或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开发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强大竞争能力的产品或技术,并已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在生产服务一线,职业技术高超、技艺精湛,拥有业界公认的绝招绝技,在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国内外重大岗位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九江争得荣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对九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业绩公认、贡献突出,在行业和领域内具有很高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表现优异,为单位和干部群众所公认,在业界和社会享有一定的威望。

4、工作业绩以近三年为主。

二、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

评选对象及人数:2007年以来,在我市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此次评选。评选人数为20名。

参评条件:

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较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奋敬业,锐意创新、创业、创优,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奖励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3项市级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在专利发明方面,获得2项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完成人。

2、在社会科学领域,学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研究成果具有独创性,发表的论文、专著获省社科成果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或二等奖2项和三等奖2项。

3、在工农业生产或科研一线,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4、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重要竞赛获奖学生;在其他教育工作中,取得同行业公认的突出成绩,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医术高超,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业绩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获得“五个一工程”、好新闻等常设奖项,或同类省级奖项两次;在体育工作中,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多次在省级重大比赛获得冠军或在全国重大比赛获得前三名的教练员。

7、在其他专业领域和专业技术岗位,有特殊才能,作出特殊贡献,在国内外、省内外有重大影响。

以上获奖成果和其它奖励均以颁奖证书为依据,有重复受奖的只记最高奖励。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评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自下而上、归口推荐、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可同时参加“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和“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但“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及“全市工业企业优秀人才”评选结果互不交叉。评选程序和办法为:

1、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发布有关评选工作的通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工具,为“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和“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评选工作氛围。

2、组织申报。由各县(市、区、山)和市直部门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分头组织本地、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3、归口推荐。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委统战部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推荐单位,组成四个专业评委会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参评人选进行初评,按1:1.5的比率提出推荐人选向市委人才办推荐(各专业评委会评审的范围和名额见附表)。各牵头推荐单位在组织评审前,需于7月11日前将评审方案、评委会组成人员及评分细则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推荐人选确定后,分别填写“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和“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以及汇总表,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连同有关获奖证书及事迹印证材料复印件等(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8211626,邮箱:8211626@163.com)。

4、综合评审。成立“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及“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综合评审委员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委员。对归口推荐人选,分别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社区等方面意见后,综合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分别产生5名和20名候选人,并按得票多少排序。

5、考察公示。由市委人才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市委批准,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6、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以及“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有关要求

此次评选,是我市今年人才工作的大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同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评审,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附:  1、各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及名额.doc

      2、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doc

      3、第二届九江市突出贡献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4、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doc

      5、第五批九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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