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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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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工代赈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30 信息来源:瑞昌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柯友旺 字号:[ ]

桂林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拓宽农村低收入群众和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近就业增收渠道,统筹做好以工代赈工作,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工代赈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振兴字〔2026〕2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工代赈专项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

本次计划共下达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工代赈资金45万元,用于瑞昌市桂林街道光明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预计可带动20名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7.6万元。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将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足额拨付到位。

二、项目实施

项目单位要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心,按照《江西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工代赈专项管理办法》《江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省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

四、按月调度

请于每月1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我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开展乡村道路、水利等农村中小型公益基础设和农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省基建投资3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六、其他要求

项目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带动脱贫人口、城乡低收入人口、农村返乡劳动力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务工。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自建”“村工程、乡建公司承建”等新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

1.202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工代赈专项投资计划表

2.202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工代赈专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瑞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和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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