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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社保中心:政策宣讲入场所 社保保障护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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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下午3点,瑞昌市城隍庙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规定为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在场人员普及社保政策,讲解企业参保相关要求,明确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介绍参保渠道、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内容,说明宗教教职人员可按照属地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引导大家积极参保,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本次宣传推动社保惠民政策落地,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宗教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瑞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徐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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