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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府办字〔2025〕4号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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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湓城、桂林、赛湖街道办事处,秦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德山公益林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下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 (一)《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昌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22〕69号)。 (二)《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昌市城乡环卫提质增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24〕2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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